📄 服务协议

千兮财税与客户之间的服务约定,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保障合作顺畅

⚠️ 版本:V1.2 最近更新:2025年1月1日 · 查看隐私政策 →

本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北京千兮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接受服务的客户(以下简称"乙方")共同签订。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应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1总则

为规范代理记账及相关财税服务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财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诚实信用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守约履约是对彼此最大的尊重。"

1.1 服务主体

  • 甲方:北京千兮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持有北京市财政局核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DLJZ11011120240056),依法开展代理记账及相关财税服务
  • 乙方:依法注册设立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需委托甲方提供财税服务

1.2 服务性质

甲方依据乙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为乙方提供代理记账、税务申报及相关财税服务。甲方提供的服务属于专业服务,不构成乙方财务负责人的替代。

2服务内容与标准

2.1 标准服务项目

甲方提供以下标准服务内容(具体服务范围以双方签署的《服务确认单》为准):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标准服务
代理记账 凭证编制、账簿登记、财务报表编制 ✔ 包含
税务申报 增值税、所得税、个税、附加税等月度/季度申报 ✔ 包含
汇算清缴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 包含
工商年报 企业年度报告提交 ✔ 包含
凭证归档 年度凭证整理装订归档 ✔ 包含
财税咨询 日常财税问题答疑(工作时间内) ✔ 包含
乱账整理 历史账务梳理与重整 ✘ 另收费
年度审计 出具审计报告(需第三方事务所) ✘ 另收费
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申报与跟进 ✘ 另收费
工商变更 注册信息变更代办 ✘ 另收费

2.2 服务质量标准

  • 税务申报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无逾期申报记录
  • 财务报表数据准确,账实相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 凭证摘要清晰,会计科目使用正确,账务处理规范
  • 税务报表数据与账簿数据一致,逻辑关系合理
  • 乙方档案资料整洁规范,便于查阅和保管

2.3 服务方式

甲方通过线上交接(微信/邮件/客户平台)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服务,每月完成账务处理后通过微信向乙方发送月度汇报。重大事项将通过电话或面谈方式与乙方沟通。

3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

  •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独立进行账务处理
  • 对乙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质疑并要求说明
  • 对乙方的违法行为或违规要求予以拒绝
  • 在乙方未按时提供资料或未按时付款时,暂停服务直至乙方履行义务

甲方承诺:

  • 指派具有专业资质的会计人员担任乙方的专属服务会计
  • 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助理→会计→主管),确保账务质量
  • 对乙方的财务数据和商业信息严格保密,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 主动推送与乙方相关的最新财税政策,及时提醒税务风险
  •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税务申报,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账务处理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乙方有权:

  • 要求甲方按时、按质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
  • 查阅、复制由甲方保管的乙方财务档案资料
  • 对甲方的服务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
  • 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乙方承诺:

  • 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保证原始凭证真实有效
  • 在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完整原始票据和银行对账单(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
  • 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拖欠或无故扣减
  • 配合甲方完成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工商年报等需企业方确认的工作
  • 如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变化(注册地址变更、法人变更、经营范围调整等),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 指定专人负责与甲方的资料交接工作,确保沟通顺畅
⚠️ 重要提示:乙方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最终责任。如因乙方提供的票据、凭证存在虚假、偷税漏税等违法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4服务费用与结算

4.1 服务费用

代理记账服务费用根据乙方企业类型及业务复杂度确定,具体金额以双方签署的《服务确认单》为准。参考标准如下:

以上价格为标准服务报价,实际费用根据业务量、行业类型、企业规模等因素综合评估,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4.2 付款周期

甲方提供抖音直播间下单、公司收款码、对公转账几种付款方式,乙方可自主选择:

4.3 付款时间

乙方应于服务费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下一周期的服务费用。逾期付款的,甲方有权:

  • 自逾期第7日起,按日加收应付款项0.05%的滞纳金
  • 逾期超过30天,甲方有权暂停一切服务工作,由此产生的税务逾期等后果由乙方承担
  • 逾期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保留追讨欠款的权利

4.4 发票开具

甲方在收到乙方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或专用发票(如需专票需提前告知)。发票内容为"财税服务费"。

5资料交接与保密

5.1 资料交接

甲乙双方可通过以下方式交接财务资料:

  • 电子资料:通过微信、邮件或千兮财税客户平台上传,PDF/图片格式均可
  • 纸质资料:通过快递寄送至甲方地址,或双方约定上门交接
  • 银行流水:企业网银导出电子对账单,或每月到银行打印对账单后提供

每月票据资料交接截止时间为每月15日,遇节假日提前。逾期提供的,顺延至次月处理,甲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税务逾期责任。

5.2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对对方提供的商业信息和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 甲方对乙方的财务数据、客户信息、商业计划等资料严格保密,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 乙方对甲方的服务方案、价格体系、教学资料等内部信息予以保密
  • 保密期限: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2年内持续有效
  • 以下情形除外:法律要求披露、司法机关依法调取、双方共同书面同意

5.3 档案返还

本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全部财务档案(包括但不限于原始凭证、账簿、财务报表、税务资料等)整理完毕归还乙方,或按乙方要求进行销毁处理,并提供书面证明。

6服务期限与变更

6.1 服务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书面提出终止,本协议自动延续一年,延续次数不限。

6.2 协议变更

协议执行期间,如需变更服务内容或费用标准,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补充协议形式确认。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协议终止

乙方可终止: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无需说明理由。甲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完成当月账务处理并交接档案,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退场。

甲方可终止:

  • 乙方逾期付款超过60天
  • 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或要求甲方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 乙方发生重大经营异常且未能配合整改

甲方终止时,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给予合理的资料交接时间。

6.4 服务升级与降级

乙方在合作期间可根据业务发展,申请服务套餐升级或降级。升级自申请次月生效;降级需提前30天申请,降级后费用自下一结算周期调整。

7违约责任

7.1 甲方违约

因甲方原因导致以下情形,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 因甲方工作失误(会计科目使用错误、申报数据错误等)导致乙方产生罚款或补税的,甲方负责补缴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并赔偿乙方直接损失(以该次服务费年额为上限)
  • 因甲方未按时完成税务申报导致乙方产生逾期罚款的,甲方负责缴纳该罚款
  • 因甲方泄露乙方保密信息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7.2 乙方违约

  •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按日加收0.05%滞纳金
  • 乙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存在虚假、偷漏税等违法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
  • 因乙方未及时提供资料导致税务逾期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7.3 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恢复履行义务,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失,各自分担。

8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 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 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

9特别约定

9.1 会计档案保管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甲方定时向乙方提供电子凭证和电子账簿,乙方需自行将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

  • 会计凭证:15年
  • 会计账簿:15年
  • 财务报表:永久保存
  • 税务申报资料:10年

服务期间,甲方每年向乙方提供免费档案查阅;服务终止后,档案按约定移交或销毁。

9.2 抖音直播透明服务特别约定

甲方通过抖音直播展示记账服务过程时,将对乙方信息进行脱敏处理(企业名称以编号替代,关键数据马赛克处理),不会在直播中透露乙方真实商业信息。乙方如不同意直播展示,需提前书面告知甲方。

9.3 责任上限

除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赔偿责任,以甲方在赔偿事由发生前12个月内实际收取的服务费用总额为限。

10附则

10.1 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文本语言

本协议以中文简体书写和解释。如有英文译本,仅供参考,如有歧义以中文文本为准。

10.3 协议更新

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或优化本协议内容,更新后的协议版本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重大变更将提前30天通知乙方。继续使用甲方服务视为接受新协议。

10.4 联系方式

📬

千兮财税 · 客户服务部

📧 邮箱:tanypeng@qianxitech.cn
📞 电话:010-63785930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造甲街110号永乐文智园B4-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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